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667号(资源环境类16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生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协同机制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对于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部署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提出“大力实施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退田(圩)还湖还湿、草原保护修复、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
二、已开展工作
(一)加强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引领。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编制印发了《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将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区域统筹纳入规划范围,研究提出系统治理的主要思路、重点任务和重点措施。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指导各地以河湖为统领,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强化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共治。2025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坚持三水统筹,协同联动,推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
(二)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十三五”以来,自然资源部协同财政部等部门支持长江流域相关省份推动实施了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重庆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等16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简称“山水工程”),下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16亿元。通过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对实施区域内多种自然生态要素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提升了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10亿元,支持沿江11省(市)启动实施了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重庆市南川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重庆市云阳县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贵州省沅江源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有效促进了工程区生态质量持续改善。
“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专门设立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2021—2024年,累计下达长江流域19省份水污染防治资金758亿元,已支持实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东部区域水生态修复项目、长江葛洲坝库区西陵片区生态修复工程等3700余个项目。
(三)配合编纂生态环境法典。自然资源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责部门,高度重视生态修复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在配合完成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过程中,按照全国人大法典编纂工作相关要求,克服生态修复相关规定散布于数十部法律、相关法条缺乏系统性、呈现碎片化的实际问题,科学设计生态修复全链条制度体系,并提炼形成法条建议,部分内容已纳入法典(草案)征求意见稿。生态环境部推动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有关制度纳入生态环境法典,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的法制保障。
(四)加强行政和司法协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细化提出加强行政和司法修复协同的相关任务举措,明确加快推动水法、渔业法、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合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深化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五)强化科技支撑。“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部署了山水林田湖草沙耦合机制与系统修复相关研究任务,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提供科技支撑。
(六)建立数据共享与发布机制。自2022年起,自然资源部按年度向相关省份共享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数据及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评估结果。生态环境部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共享长江干流国控断面总磷总氮数据、长江流域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实时监测数据和长江流域国家地表水水质月度监测数据。生态环境部网站首页发布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实时数据,并定期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大力支持长江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相关部门指导长江流域相关省份持续推进“十四五”山水工程实施和“十五五”山水工程谋划等工作。持续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指导各地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河湖。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是积极配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相关部门充分借鉴吸收“以行政修复为主导、司法修复为补充”的生态修复制度体系设计思路,进一步明确行政与司法在生态修复中的功能定位,推动行政修复与司法修复深度融合。
感谢您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