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浒苔防控渔民转产基地(围海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近期,我部受理了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浒苔防控渔民转产基地(围海养殖)项目用海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12月26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hyhds_public@mail.mnr.gov.cn。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江苏洋口港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