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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04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174/2025-00033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5年06月12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042号建议的答复

邱宁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贵州实施<长江重点生态区黔中城市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于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好参考价值。该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贵州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在贵州考察期间,总书记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
  黔中城市生态功能区位于全国“三区四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长江重点生态区西部,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对于系统解决长江上游水土流失和石漠化问题以及打造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具有重要意义。
  二、已经开展的工作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以下简称三部门)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十三五”以来,经国务院批准,三部门支持贵州省先后实施乌蒙山区、武陵山区2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每个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亿元。其中,“十三五”时期实施的乌蒙山区山水工程已完成总体验收,完成生态修复面积超3万公顷;“十四五”时期实施的武陵山区山水工程正在推进,已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9.5亿元。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工程区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为总结梳理工程实施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三部门联合筛选和发布两批共33个山水工程典型案例,其中贵州武陵山区山水工程中的铜仁梵净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子项目作为优秀修复案例入选。
  三、关于提出的相关建议及下一步打算
  关于建议中央支持贵州在2025年起实施长江重点生态区黔中城市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或批复该项目列入“十五五”首批中央财政支持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目前,“十四五”时期山水工程已完成全部项目的遴选,三部门正在开展“十五五”时期山水工程项目谋划工作。按照以往申报要求,山水工程由省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申报。建议遵义市加强与贵州省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省内指导支持,同时充分借鉴优秀案例经验,围绕重点生态功能区做好“十五五”山水工程项目储备和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三部门将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
  感谢您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大力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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