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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50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174/2025-00037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人议复字〔2025〕36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5年06月17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500号建议的答复

万广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鄱阳湖流域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于推进鄱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好参考价值。该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强调,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环境建设和治理,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泊,对于调节长江水位、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鄱阳湖生态保护修复,是推进长江大保护和江西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已经开展的工作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以下简称三部门)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十三五”以来,经国务院批准,三部门支持江西省实施了赣州南方丘陵山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该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亿元,已完成总体验收,完成生态修复面积超24万公顷。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工程区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为总结梳理工程实施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三部门联合筛选和发布两批共33个山水工程典型案例,其中江西赣县区崩岗生态修复、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于都金桥崩岗片区生态保护修复等3个子项目作为优秀修复案例入选。
  三、关于提出的相关建议及下一步打算
  关于“一是国家相关部门将鄱阳湖区域纳入“十五五”时期第一批山水工程支持范围并予以支持倾斜;二是当前各地财政较为紧张,建议申报时适当减少地方配套资金比例;或者允许各地统筹相关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计入资金投入总规模”。目前,“十四五”时期山水工程已完成全部项目的遴选,三部门正在开展“十五五”时期山水工程项目谋划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方案进行研究。按照以往申报要求,山水工程由省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申报。建议江西省有关部门充分借鉴优秀案例经验,围绕重点生态功能区做好“十五五”山水工程项目储备和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三部门将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
  感谢您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大力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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