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0793号建议的答复
张庆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完善油气矿业权管理促进资源高效转化的建议》收悉。加强油气矿产资源管理,有利于加快促进油气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油气勘查区块竞买人资质审查,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恶性竞价
自然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部署要求,为降低探矿权取得门槛、繁荣矿业市场,一是研究探索综合采取招标、挂牌等多种方式出让油气勘查区块,科学合理设置竞买人条件,吸引具有较强资金和技术实力、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参与竞争出让活动;二是推广使用矿业权竞争出让交易保证金或保函,实行竞争价格熔断并追加保证金的工作机制,大力遏制恶意竞价行为。
二、关于优化油气矿业权出让机制
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油气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印发《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明确符合协议出让情形的夹缝区域,矿业权人可直接申请办理协议出让手续。二是印发《关于做好矿业权招标出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59号),其中对于地质工作程度低、成矿地质条件复杂、找矿难度大,对勘查开采技术、生态环境保护有特别要求的区块,鼓励采用招标方式出让。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加快落实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不断优化油气矿业权出让机制,加大出让力度,加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对探矿权人在权利期限内未开展勘查实物工作的,探矿权不予续期,有效遏制恶性竞价及“圈而不探”行为,助力推动油气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