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651号建议的答复
许维泽、黄蕾、黄茂兴、黄爱民、柳红、则悟、郭晶晶、郑家建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要求,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通过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规报国务院批准。
目前,我部正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进行研究,将充分考虑国家发展战略及交通、水利、能源、军事等线性基础设施项目难以完全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重大建设项目范围。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确定后,如果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项目符合相关条件,我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预审,支持项目尽快落地。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1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