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901号建议的答复
戴彩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性开展我国海洋国土调查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我部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部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中对海洋资源调查的总体考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建设海洋强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任务,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此背景下,系统性开展海洋国土调查,摸清我国海洋资源家底,对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资源部组建后,2020年1月印发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自然资发〔2020〕15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的总体目标、总体思路、工作任务和内容,以及调查监测成果管理的总体要求。
《总体方案》明确了我部职责涉及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湿地、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涵盖陆地和海洋、地上和地下;并围绕上述七类资源的调查监测进行了规划和设计,明确了自然资源调查工作内容分为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
(一)基础调查
基础调查是对自然资源共性特征开展的调查,以各类自然资源的分布、范围、面积、权属性质等为核心内容,以地表覆盖为基础,按照自然资源管理基本需求,组织开展我国陆海全域的自然资源基础性调查工作。当前,我部组织沿海各省(区、市)开展的新一轮海岸线修测工作已划定陆海分界线,为后续海洋资源调查奠定了基础。
(二)专项调查
专项调查指为自然资源的特性或特定需要开展的专业性调查。针对自然资源的特性、专业管理和宏观决策需求,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的专业性调查,查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生态功能以及相关人文地理等多维度信息。
海洋资源专项调查内容为查清海岸线类型、长度,查清滨海湿地、沿海滩涂、海域类型、分布、面积和保护利用状况以及海岛的数量、位置、面积、开发利用与保护等现状及其变化情况,掌握全国海岸带保护利用情况、围填海情况,以及海岛资源现状及其保护利用状况。同时,开展海洋矿产资源、海洋能、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物资源、海洋水体、地形地貌等调查。
二、在海洋资源调查方面已经开展的工作
我部已经开展的工作主要有:
(一)编制了海洋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
我部编制印发了《海洋生态分类指南(试行)》、《中国近海生态分区》,在国家尺度上辨识近海生态类型、分布与基本特征,划定全国近岸海域四级分区。完成全国珊瑚礁生态现状调查,部署开展了入海河口、砂质海岸、泥质海岸、海藻场、牡蛎礁、海湾等生态系统调查。
(二)海岸带资源和滩涂资源调查研究
我部积极推动开展海岸带和滩涂资源相关调查研究工作,配合科学技术部在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中布局了“《中国滨海沙滩志》编研”等研究任务,开展海岸带资源科学调查和科学资料整理汇编等。
(三)全国滨海盐沼、海草床生态系统调查
2020年,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滨海盐沼、海草床生态系统调查,掌握了我国滨海盐沼和海草床生态系统分布格局和生态状况,相关成果已于2021年上报国务院。相关工作为实施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蓝碳生态系统调查监测评估和海洋生态保护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四)全国滨海湿地调查
2021年,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滨海湿地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调查函〔2021〕46号),部署开展了全国滨海湿地调查工作,初步掌握了我国滨海湿地的类型、面积、范围和分布等基本情况。
(五)围填海现状调查和养殖用海调查
我部自组建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国围填海现状和养殖用海调查工作,全面查清了全国实际填海面积、利用现状等数据,掌握了养殖用海的空间分布、审批状态和用海主体等基本情况。
(六)滨海湿地保护与修复
2022年1月,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聚焦重点海域和关键生态问题,提出了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的主要目标,加强重点区域滨海湿地保护修复。2020年8月,我部联合国家林草局印发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对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作出专门部署。近年来我部配合财政部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沿海城市实施以滨海湿地保护修复为主要内容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十三五”以来,已整治修复滨海湿地约3万公顷。
(七)海洋相关专项调查评估
一是开展了相关海域海岛调查及其地名普查,长江口典型滨海湿地浅滩资源等调查工作。二是开展了东海滨海盐沼生态系统、南通/崇明东滩/九段沙泥质海岸、乐清湾红树林、福建东山砂质海岸、长江口河口生态系统、杭州湾海湾生态系统等典型生态系统的调查评估试点。
四、下一步打算
《总体方案》明确:基础调查与专项调查统筹谋划、同步部署,原则上采取基础调查内容在先、专项调查内容递进的方式,统筹部署调查任务。下一步,我部将系统性整合现有海洋相关调查监测与科研成果,为后续开展中国海洋调查现状与程度研究、制定系统性海洋综合调查制度和筹建全国“海洋云”打好基础。
同时,我部将继续积极争取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布局海岸带资源和生态过程的系统研究任务,推动开展调查技术攻关和关键科学问题研究;开展海岸带综合调查空间范围或边界划定标准和全国海岸带资源、环境、生态、灾害调查研究数据库标准立项和制定工作;继续指导地方落实《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等提出的相关滨海湿地保护修复目标任务,科学组织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动受损退化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