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805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鄱阳湖区域申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开展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筑牢长江中下游生态屏障具有重要价值。经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情况
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泊和国际重要湿地,属于“三区四带”中的“长江重点生态区”,在维护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维持生物多样性、保障长江中下游的水量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按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充分考虑各类生态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采取综合措施,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我部积极支持江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努力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多样性和持续性。
二、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编制印发相关规划支持江西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为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部联合有关部门编制印发了《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针对鄱阳湖布局了鄱阳湖北部湿地生态功能提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鄱阳湖南部湿地生态功能提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任务,拟通过加强鄱阳湖流域天然林保护、湿地空间恢复、生态缓冲带建设,河湖岸线综合治理、保护野生珍稀鸟类鱼类等措施逐步恢复鄱阳湖水域空间,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
(二)支持江西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2016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以下简称“三部门”)启动实施了44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其中,江西赣州南方丘陵山地项目被纳入第一批山水工程试点,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0亿元。试点开展以来,我部积极配合财政部指导江西相关部门做好工程试点的推进工作。2023年,三部门组织开展了“十四五”期间第三批山水工程项目遴选工作,要求各省份择优选择一个工程项目,由省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其中,江西省申报了长江重点生态区鄱阳湖西南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目前,三部门组织的“十四五”第三批山水工程竞争性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江西省申报的鄱阳湖山水工程项目经评审未被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
(三)支持江西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2019-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8亿元,支持江西省完成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两侧各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022年,通过竞争性评审,将江西赣州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央财政拟支持3亿元,目前已经下达资金2.8亿元。2023年,财政部商我部继续组织开展第二批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过竞争性评审,江西抚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被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央财政拟支持3亿元。
(四)支持江西开展鄱阳湖等水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江西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6亿元,支持开展鄱阳湖等水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中,江西省下达鄱阳湖流域景德镇、九江、南昌、鹰潭、上饶5个地市资金17.7亿元,支持实施景德镇市老南河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鄱阳湖子湖(芳兰湖流域)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环鄱阳湖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鄱阳县莲花山乡河道综合整治等项目,促进提升鄱阳湖生态健康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配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江西省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已有工程项目的实施,同时建议江西省相关部门按照山水工程申报的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储备,提高实施方案编制质量,做好后续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感谢你们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