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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54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174/2025-00041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人议复字〔2025〕83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失效)日期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545号建议的答复

奇飞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加大对内蒙古生态修复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深入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具有很好参考价值,我部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生态环境部对您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受损山体和地表植被恢复,改善区域生态状况,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2020-2021年,我部商财政部,支持内蒙古自治区5.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治理面积4834 公顷。2023-2025年,我部协同财政部通过竞争性评审,支持内蒙古自治区15亿元部署实施黄河重点生态区(鄂尔多斯)、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北方防沙带重点生态攻坚区(包头市)、北方防沙带(乌兰察布市)共5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二、关于支持内蒙古围绕“一区两带”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三北”工程加强项目储备

  《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建设范围涵盖内蒙古自治区12个市(盟)的103个县(市、区、旗),部署了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三大标志性战役。2024年,安排内蒙古自治区“三北”工程项目74个,总投资139.53亿元,综合治理任务1903.3万亩,成果巩固任务3300万亩。

  三、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经国务院批准,“十三五”以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通过竞争性评审,支持内蒙古先后实施乌梁素海流域、科尔沁草原2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每个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亿元。其中,“十三五”时期实施的内蒙古乌梁素海流域山水工程已完成总体验收,完成生态修复面积超1万公顷;“十四五”时期实施的内蒙古科尔沁草原山水工程正持续推进,目前已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9.5亿元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工程区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助力重点区域重大生态保护修复,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筛选、发布两批共33个山水工程典型案例,将内蒙古水生植物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等纳入其中,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此外,生态环境部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十三五”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区域生态环境成效评估的通知》,组织指导“十三五”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所在地区开展工程试点区域生态环境成效自评估,编制《“十三五”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区域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报告》,梳理工程实施的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优化工程实施的相关建议。

  四、关于加强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小流域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内蒙古自治区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累计安排56.31亿元,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加快补齐防汛抗旱薄弱环节、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近年来,水利部从以下三个方面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通过“三大体系”建设,成功防御了近年来凌汛洪水,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2025年凌汛期,水利部指导内蒙古水利厅强化会商分析研判,细化实化各项防御措施;利用“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加密凌情监测预报;科学调度刘家峡海勃湾、万家寨等骨干水库,为平稳封开河创造有利条件,及时启用河套灌区及乌梁素海、乌兰布和、杭锦淖尔等应急分洪区分凌3.49亿立方米,实现了平稳封开河,确保了防凌安全。二是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做好水土保持规划修编工作,《黄河内蒙古段十大孔兑综合治理规划(2023-2035年)》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2023-2024年共安排各级资金4.6亿元,推动十大孔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三是推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关于全面构建节水制度政策体系的意见》等法规政策,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实施年度深度节水控水工作任务清单,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方案》,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五、关于支持内蒙古开展盐碱化耕地治理、草原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6亿元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安排内蒙古在贺兰山区域实施“三北”工程项目3个,投资119亿元,综合治理任务254.8万亩;在阴山山脉区域实施项目24个,投资43.85亿元,其中:综合治理任务573.1万亩,巩固成果任务1038万亩。同时中央财政稳定实施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政策。2016年起,启动实施多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和牧草良种补贴并入禁牧和草畜平衡奖励,提高禁牧补助标准,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加强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工作。

  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更新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部署了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威胁、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现代化等4个优先领域,每个优先领域下设6至8个优先行动。将生物多样性就地和迁地保护、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内容列入优先行动。2025年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9部门印发《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5-2030年)》,提出2025至2030年就地保护与生境修复、生物多样性评估体系建设等7项工程、24个项目。将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生态廊道建设与生境修复等作为重要任务予以开展。

  六、关于支持内蒙古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

  “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资金25.4亿元,支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已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黑河(东绕城路至科尔沁路段)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包头市南海湖水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岱海湖滨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等140余个项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地表水水质优良(I-Ⅲ类)断面比例为80.2%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为 0.8%,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七、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积极协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持续支持内蒙古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目前财政部、我部、生态环境部正在开展“十五五”时期山水工程项目谋划工作。按照以往申报要求,山水工程由省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申报。建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围绕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支持项目的谋划、储备和申报,为“十五五”争取国家奖补资金做好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内蒙古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感谢您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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