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119号建议的答复
四川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效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设与实施工作的关心。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战略任务,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你们提出的建立健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等政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研究落实。
一、关于尽快将“建立健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变为现实
结合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研究,国家初步考虑采取鼓励生态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下游与流域上游通过转移支付、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的措施,推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落实。下一步,我部将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支持将“飞地”园区纳入国家开发区公告目录
将“飞地”园区纳入国家开发区公告目录,应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国务院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下一步,我部将依据部门职责,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依法依规做好用地审核等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10)66558141
自然资源部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