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945号建议的答复
蓝绍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多规合一”改革顶层设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空间规划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改革委、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28个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积极推进9个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探索“多规合一”改革的实施路径。您指出的空间规划缺乏法定地位支撑、各类规划间技术标准和方法缺乏有效统一与协调、改革试点成果的指导性有待加强、进一步深化改革需突破相关法律法规等问题,确实属于“多规合一”改革试点中面临的普遍问题。您提出的成立国家空间规划委员会、重构顶层空间规划体系、统一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完善空间规划配套法规等建议,对国家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组建自然资源部,整合原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推进“多规合一”,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
当前,我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正在抓紧研究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并积极推进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测体系、信息平台等配套建设。我部将在深入推进空间规划改革相关工作中充分吸收和采纳您的建议,推动问题逐步解决。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18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