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761号建议的答复
陈建军、林冠、农融、韦韬、韦朝晖、雷应敏、刘宏武、周异决、李杰云、吴炜、黄海昆、秦春成、班忠柏、李延强、周红波、何良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线性工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议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要求,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通过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规报国务院批准。
目前,我部正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进行研究,将充分考虑国家发展战略及交通、水利、能源、军事等线性基础设施项目难以完全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重大建设项目范围。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确定后,广西交通等线性基础设施项目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可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部署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加快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政策措施,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和监督考核,全面落实特殊保护制度。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10)66558135
自然资源部
2018年6月13日